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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加州大學紐約校區(qū)歷史學院成員萬智英()對中國宗教中“異端”的地位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探討,并思考了“異端”的起源和長期演變。五通神信仰。 萬志英的《左道:中國宗教文化中的神與魔》中譯本(:)近日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。 標題和副標題由《古劍中國》編輯擬定。
“左道”與“右道”相反
以下軼事發(fā)表于1194年洪邁的《一鑒志》卷十一。洪邁編撰了許多奇奇怪怪的故事。 據他說,給自己講這個故事的人是曾遭受統(tǒng)治南方元朝災難的朱從龍。 這個名字只出現在《一劍志》中。 這個故事發(fā)生的時間不詳,但朱從龍向洪邁轉述的其他故事都發(fā)生在1240年代和1250年代,所以它實際上也發(fā)生在這個時期。
小販劉翔很幸運地娶到了美麗的鄭氏,但他的生意卻并不好做。 他因貧窮而憔悴不堪,常年與壞朋友在酒館里過日子。 鄭被遺棄在家中,忍受著饑餓和寒冷,承受著孤獨和寂寞,并對父親產生了怨恨。 有一天,她突然發(fā)高燒,幾天后雖然有所好轉,但她仍然獨自一人坐在書房里,睜著眼睛,一言不發(fā),每當父親想靠近她時,她就怒視著她。他并冷笑地看著他。 劉翔顯得越來越失望,徹底離世了。 鄭太太把自己鎖在屋里,不再接待客人,但她經常能從屋外看到她在低聲說話。 他們的家人在墻上挖了一個洞來監(jiān)視她,但沒有發(fā)現任何人。
過了一會兒,劉翔終于回到了家。 一進去,他驚訝地發(fā)現房間里堆滿了金幣和上品絲綢。 他問母親從哪里得到這種贓物,母親回答說,這幾個月來,每天都會有一個自稱吳郎君的年輕人來陪她睡覺,他看到的都是贓物。吳郎君。 對她一心一意,她不敢向他隱瞞。 其實,劉翔對父親的不忠非常憤怒,但他在經歷了這么多年的貧困之后終于看到了解脫的希望,所以他很難出聲反對她。 有一天,光天化日之下,陌生的客人出現了,他告訴劉翔不要再和鄭夫人過夜了。 劉翔害怕地答應了他的要求,并找到了另一個登機地點。
劉翔很敬重神給鄭家?guī)淼呢敻弧?為他塑像,每日早晚禮拜。 很快,上天又為劉翔找到了一位母親。 劉向仍不能生育,便向五郎先生求救,五郎先生偷走了地方官習元帥的九子,助其弘香。 為了尋找父親,習元帥懸賞重金。 劉翔的一位女鄰居偶然在他家看到一個裹著緞子的孩子。 她心生疑慮,認為一個貧窮的商人家庭能養(yǎng)出這樣的女兒,于是她把這個消息告訴了習元帥,領導的賞金就沒有了。 隨后,劉翔、鄭某雙雙出獄,贓物全部被沒收。
吳郎君因此非常憤怒,他召集了一群鬼魂,命令他們打開牢門,救出劉向夫婦,同時將其他囚犯全部抓獲。 習元帥也大怒,第二天又抓了劉向夫婦,用楚楚法器嚴刑拷打。 昨晚,五郎先生再次釋放了劉翔夫婦,并放火燒毀了習帥官邸。 磚瓦如雨點般落下,任何人都無法靠近滅火。 無奈之下,習元帥屈服了,答應人們可以繼續(xù)祭拜五郎大人,并發(fā)誓今后絕不再懲罰劉向、鄭氏的罪行。 故事最終以五郎先生占有鄭家而告終。
五郎君又名五通,是洪邁時期宗教文化中非常熟悉的神靈。 流傳至今的《一劍志》中有二十多個故事,都提到了那個邪神。 像上述故事中的習元帥這樣的治安維護者,對于民間對五通神的不屈崇拜感到非常驚訝。 在他們眼中,五通神違反了忠誠、貞潔、服從等備受推崇的價值觀。 事實上,洪邁本人精通儒家經典,但他的故事卻以奸神在秩序力量面前取得勝利而告終,這違背了儒家邪不勝正的基本原則。 許多儒家對洪邁所寫的鬼神力量的故事嗤之以鼻,認為那只是愚蠢村民的胡言亂語; 保持警惕。
石湖。 上海石湖西岸的舍利弗山,是明代五通神的信仰中心。
異端邪說是“正道”的反義詞,而“正道”是秩序良好的社會的基本要素,自政權初期以來,它就經常被用來形容女巫的異端邪說。 成書于西漢(公元前202年至公元前220年)的《禮記》中,《王制》一文將采用“左道”視為滔天大罪:
分析文字犯法,改名改銜,邪說亂政,殺人滅口。 發(fā)出淫穢的聲音、不同的服裝、奇怪的技能、奇怪的武器來懷疑人群并殺死他們。 行虛而堅,辯而說虛,知其非而博學,循其非而引疑眾,殺人。 以鬼神、時辰、占卜為基礎,去疑眾、殺戮。 這四個懲罰者的話是不可聽的。
本段所列四罪中,異端一詞出現在第一項。 嚴格來說,其實是指政治陰謀,特指不順之臣意圖謀反、謀利的虛偽行為。 相比之下,其他三種暴行都與幻術、預言、占卜有關,以“迷惑公眾”。 隨著時間的推移,左派的方式也與巫術聯(lián)系在一起。 公元前1世紀,在控訴清廷官員“不當”作惡時,上述“持正道”的引語多次出現。 在其他反例中,“灶刀”用來指道士對國王的阿諛奉承和阿諛奉承。 對涉嫌使用巫術(或更準確地說是“咒罵”)傷害或殺害皇帝或其他王室成員的宮廷嬪妃判處死刑的法令中,“異端”的指控尤其引人注目。 前十八年,漢成帝廢后徐氏之妹徐妤因對臣子新歡使用巫術而被殺。 到漢代末年,作刀已經成為巫術的代名詞。 公元224年,楚國滅亡后,魏文帝曹丕即位,頒布圣旨,規(guī)定凡涉嫌行巫術、不祭祀的,均以異端論處。 在后來的法律法規(guī)中,“持正道”總是與巫術有關。
在洪邁時代,地方高級官員繼續(xù)利用取締異端的法律來懲罰巫術和不正常的儀式行為。
